沈聘住院那阵子他一直把工作压着不动,儿子出院后他才又开始工作。
积压太多工作的结果,就是他飞得更频繁了,这三个月是第一次回家。
家就住隔壁,天天都喊沈聘到家里吃饭的费以飒自然也知道这件事。
他高兴地道:“沈叔叔回来,那当然要回家吃了。”
反正褒赏计划什么时候都可以,还是和难得回家的家长聚聚更有意义。
于是两个人打道回府。
两个人家住正对面,一个电梯上到十二楼就是一梯两户。
电梯开启,费以飒率先走出去,十分识相地对沈聘道:
“今晚你和沈叔叔好好聚聚,等明个儿有空了再找我。”
“嗯。”
沈聘颔首应道,看着费以飒哼着歌转向右边那家的大门,伸手推开密码锁按密码。
一声清脆的“嘀哩哩”,门开启后费以飒走进去,又探头出来对沈聘道:“我估计会晚起,电话喊不醒我你就直接过来找我。”
“……嗯。”
沈聘看到费以飒把头缩回去,直到那边的门关上了,他才转身打开自己家的门。
门关上,掩住外面走廊的灯光。
沈聘背贴着门板,大手抓住胸口心脏位置,手背青筋微凸,缓缓滑坐在地上。
他低着头,室内没有开灯,光线十分昏暗,脸庞陷入一片阴影中,看不真切神色。
过了好一会,他才微微抬起头,露出满是冷汗的脸。
又过去了片刻,沈聘缓慢地站起来,摇摇晃晃地越过玄关走近客厅,几乎在他无力地躺下沙发的时候,大门就响起嘀哩哩开启密码锁声音,从外面被打开,一道高大的身影踏进来。
正是出差三个月的沈明季。
沈聘没有欺骗沈聘,他说沈明季会在今天回来,确实是真的。
但他没有说的是,这是在三个月前就已经定好的行程。
沈明季一踏进来便看到儿子躺在沙发上,虽说惊讶也不算惊讶,他今天回来并没有带行李回来,只带了一个锡铁盒。
他先把锡铁盒放在一边,走过来看沈聘的情况,道:“发作应该还不到时间。”
时间似乎提早了。
沈聘体内的信息素紊乱根本没有根治,这东西无药可治,每个病例的症状都不一样。
他们用了半年的时间,比起一开始的束手无策,只能让沈聘硬生生抗着,现在就是用某种特效药,强行将症状减到最弱,而药一般只能维持三个月,时效慢慢过去,症状会越来越明显。
在医院时,第一次给沈聘用药的时候,只能维持几天,随着渐渐渐渐精进,药效从几天到半个月到一个月,到现在的三个月。
只要没有什么大的刺激,信息素紊乱就不会发作,如常人无异。
于是,沈聘迫不及待地出了院。
沈聘的触发机制只和费以飒有关,沈明季心知肚明:“你干了什么?”
“……打篮球……”
沈聘把手臂横在眼前,完全遮住了自己脸上的神色。
沈明季光是看到他下巴上的汗,以及微弱很多的嗓音,就知道他十分难受。
在医院那半年,儿子这副样子已经见惯不怪了,比起一开始的心疼,他现在已经能面不改色地打开锡铁盒,抽出其中一支细针,抬起沈聘的手臂将液体注射进血管。
药剂只有沈明季手上有,为什么不直接放在家里,还非要他回来一趟给沈聘注射,主要是他怕这孩子乱用。
他太了解自己的儿子。
年轻人总是想要碰触自己喜欢的对象,如果把药剂放在家里,有了可以控制病情的东西,那么他便会肆无忌惮地碰触费以飒。
沈明季语气有点耐人寻味:“只是打篮球?”
沈聘没回答,眼前闪过一截麦色肌肤。
就算用力闭上眼,也无法抹去那留在眼底的鲜明痕迹。
他已经很克制,在这阵子很少碰触费以飒。
可是他们不再是小孩子,随着身体日渐变得成熟,有些东西开始冒出头,就很难再掩下去。
沈明季把细针放好,道:“你注意些,要是又弄得住院,可能又要折腾很久,头疼的还是你自己。”
沈聘放下遮眼的手,对上父亲的黑眸。
知道他说的是实话。
然后沈聘也很清楚,让他再住院那么久是不可能的。
他道:“我不住院。”
沈明季不置可否,只道:“这样下去,你迟早会露馅。”
沈聘静默片刻。
他知道,今天就险些暴露了。
沈明季看了沈聘一眼,突然道:“我教你一个解决的办法吧。”
沈聘闻言看过来,沈明季低头锁住儿子和他相似的狭长黑眸,微微勾起嘴角:“不想住院,那就光明正大地把你这一面给他看到。”
既然怕他在自己住院期间被小虫子缠上,那么选择示弱,也是一种攻略方法。
尤其对那个重情重义的心软孩子来说,比起用强硬的态度威迫他……
这种方式更适合。
第12章
费以飒觉得有点不对劲。
他这个人做什么都爽快,就是有一点点爱赖床。尤其是心里没什么挂心事的时候,不把他叫起来的话,他能一天都睡过去。
从小到大他母上大人和父亲大人都不知道为此多头疼,每次都要花样百出才能成功把他叫起来。
就这样,去幼儿园还总是迟到。
自从和沈聘认识后,小竹马有独特的叫醒方式,费以飒早上都没有什么机会再赖床,已经很久没有试过睡懒觉。
等费以飒周末一觉睡到第二天下午,他睁开眼感觉到通体舒畅,心情颇是美滋滋了好一会儿,后知后觉地发觉不对劲。
沈聘没有叫醒他。
就算是周末,他家小竹马都仍然兢兢业业地当闹钟,维持着叫醒服务。
尤其是早餐时间,绝对不会让他睡过去,一般看他实在困的话,会把他叫醒后吃完早餐,再接着回去睡。
但今天——
费以飒瞄了一下外面光灿灿得刺眼的太阳。
都开始西斜了。
显然不会是早上。
他摸索了下拿过枕头下的手机,看了眼时间。
下午二点四十五分。
费家父母早已经习惯把叫醒费以飒的事宜交给沈聘,趁着周末一早就出门约会去了,都没想着去房间看看费以飒起床没。
而失去了沈聘这个闹钟的费以飒,毫不意外地睡到自然醒,睡到下午,连午餐都错过了。
费以飒坐起身体,抚着咕噜噜乱叫一通,尽责地提醒他需要进食的肚子。
他下了床先去简单地洗漱了一番,从浴室走出来不用考虑什么,便直接给沈聘打了个电话。
那头响起音乐声,是一串嘻嘻哈哈一听就真振奋人心的音乐,这样的音乐当然不会是沈聘的喜好,而是费以飒亲自拿着沈聘的手机选的。
面对小竹马的眼神疑问,费以飒当时还振振有词地道:“沈小聘,我仔细研究过了,平时就我给你打电话最多,我只是让自己的耳朵满足一下而已。”
把只能打电话的人才能听的铃声换成他喜欢的歌,很合理的理由。
为了公平,费以飒还十分大方地把自己的手机递给沈聘,道:“来,设一首你喜欢的。”
沈聘顿了顿,拿过去用他的手机设置了一首my love。
费以飒深感小竹马上道。这首是他在还不知道英文为何物的时候,听他笨拙不太善言辞的父亲给母上大人唱过的。
那是他从小到大最喜欢的曲子,现在也仍然喜欢着。
沈聘在他的影响下,对这首英文歌也十分喜欢。
在中学的时候,有一年的校庆,还被他撺掇上台弹唱这首歌。
那个时候的小竹马简直杀疯了。
沈聘本来就因为外貌很受人喜爱,那个时候,他就那样坐在高脚椅上安安静静地弹唱my love。
一束光打在他的身上,整个人笼罩在淡淡的光芒下,就连头发丝也泛着一丝金光。
温暖而炫目,整个人美好的虚幻又不真实,偏偏又是真实存在的。
校庆结束后,不止京海本校的人很多迷上了他,因为校庆外校参加的人很多,自那之后连外校的人都常常都堵他。
京海内部还成立一个一个粉丝后援会,会长还是个男beta,一名不输给alpha的运动健将。
那个人是柔道社团的王牌,一个看起来呆头呆脑的大男孩,曾经涨红着脸给沈聘递情书。
费以飒倒是觉得那家伙勇气可嘉,毕竟很多人都觉得沈聘只可远观不可亵玩,尤其有他在,他小学到中学为止,都是孩子王。
虽然没有真的干什么坏事,大概因为外形不良加上打架强,总有人把他当成校霸,很多人都以为他和沈聘是“那种关系”,顾虑着他会报复,都不太敢靠近沈聘。